|
信息中心 |
|
網上辦公 |
|
聯系方式 |
地址:安徽省桐城市文昌大道與文四路交叉口桐城農商行附一樓
電話:0556-6215330 6215332
傳真:0556-6215331
郵編:231400
郵箱:tcyqdb@126.com |
|
|
|
物權法(草案)名詞解釋-----質權 |
作者:admin 添加時間:2007-10-22 點擊數:4824 |
質權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。動產質權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,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,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,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的權利。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,債權人為質權人,移交的動產為質押財產。出質人也可以將法律規定可以轉讓的股權、倉單、提單等財產權利出質,這時質權稱為權利質權。 |
| |
|